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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评|别再让低俗电梯广告“辣伤”公众眼睛
时间:2022-12-18 23:10 点击次数:

  文丨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尹传刚

  在深圳,一家公司因在电梯内播放低俗广告,被罚了51.5万元。

  深圳市场监管局官网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上海定向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电梯内发布“没有蓝宝石我不脱”的低俗广告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。

  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,并罚款51.5万元。

  这对低俗电梯广告,必将起到警示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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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年来,电梯成为广告营销新阵地,形形色色的广告“侵入”居民的日常生活。而在密闭的电梯空间内,我们不得不面对密集广告轰炸,“3D”环绕式视听,让你我避无可避。

  电梯门一关,广告声一响,我们就如同“胖子过夏——插翅难飞”。这感觉有点糟,借用《大话西游》里悟空的话说就是,“就好像整天有一只苍蝇,对不起,不是一只,是一堆苍蝇围着你,嗡……嗡……还飞到你的耳朵里,救命啊!”

  在广告业越来越重视创意的今天,电梯广告还以简单粗暴的方式,循环高频播放,“强制洗脑”,让人不胜其烦。

  电梯广告有多讨厌,相信大家都深有体会。知乎上,有网友提问“如何黑掉电梯广告”,答案五花八门,有网友建议尝试找到电源,然后拔掉。有一个高赞回答是,哪天我有钱了,就把这些广告屏买下来,然后啥也不做。

  话说回来,简单粗暴的广告毕竟不违法。但一些电梯广告的画面和内容打擦边球,极度辣眼睛,就涉嫌违法了。比如这则招致罚款的脱毛仪广告——“没有蓝宝石我不脱”,它堂而皇之地频繁出现在深圳住宅小区、商业楼宇电梯与大堂,引发关注。

  事实上,低俗广告内容不胜枚举。比如新华社就报道了一些辣眼广告:身着“清凉”的女模特大喊“没有×××,我不脱”;女子掀开“暴汗服”露出腹部,“泼”出大量汗水;身材壮硕的男模特躺在餐桌上,名为“小鲜肉上桌”……

  这些广告内容低俗、语言暧昧,不但少儿不宜,也引起成人不适与反感。明显有问题的广告频频出现在电梯间,说明现有的监管措施还有待升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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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CTR媒介智讯数据显示,2月份传统户外广告同比减少25.6%,而电梯海报广告则上涨了11.2%。在排名TOP10的行业中,个人用品和化妆品行业在电梯海报的投放同比上涨354.9%。

  电梯广告缘何备受相关企业青睐?原因至少有两点:

  一是入场容易。在当前,只要物业同意,广告公司出钱,相关广告就可以播放了,且价格相对低廉。

  二是“强制到达”。电视广播广告,可以换台;纸媒广告,可以翻过;手机视频广告,可以关闭。但面对电梯内的广告,我们完全避不开。这种“稳定的流量”和“高抵达率”,是广告公司的卖点。正如一家电梯广告企业在宣传语中所说,“抓住用户必经的生活空间,把品牌渗透到城市主流人群必经的生活场景中,从而实现对用户的强制到达。”

  在这样的情况下,数量庞大的电梯广告位成为广告渠道商竞相追逐的蓝海,电梯广告得以持续扩张。同时,在监管失位之下,行业乱象渐渐滋生。

  人们在电梯内的时间毕竟有限,所以一些电梯广告只能“见缝插针”,以在短时间内通过强刺激让受众留下印象,一些广告由此走偏,涉成人、软色情、低俗等内容,朝着“毁三观”的方向发展。

  或许在一些广告人眼里,“广告不分俗雅,只分有效和无效”,这种广告投放原则一旦被奉为圭臬,就不难理解,近年来的电梯广告何以成为品牌低俗营销的重灾区了。

  广告营销要追求创意,不能走向低级趣味,更不能逾越法律底线、违背社会公序良俗。否则,一旦在公众记忆里被打上“三俗”的标签,企业的美誉度从何谈起?可以确定地说,那些不顾及受众观感、简单粗暴的广告,很难为品牌赢得好感。

  品牌方还是要把目光放得长远些,多在创意上花精力,在内容和形式上推陈出新,而不是一味哗众取宠、制造精神污染。如此,才能在蓝海中闯出新天地。

  电梯广告的存在当然是合理的,但一些常识仍须重申。其一,电梯内是否播放广告、播放什么广告,物业应征求业主意见并得到其同意;其二,电梯是业主共有财产,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这部分的收入属于业主共有。

  但在现实中,有不少小区电梯广告的管理和收益都由物业公司控制。被迫观看广告且无任何收益的却是业主!可以说,业主真是“电梯广告大冤种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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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年来,我国电梯保有量规模快速扩大,据估算国内电梯类楼宇媒体行业市场具有超千亿元的空间。

  电梯广告是广告营销的新形式,处于蓬勃生长时期,它应该是积极健康的,而非低级无下限的。唯有有效监督和管理才能促进电梯广告业高质量发展。

  监管不能缺位。面对“辣眼”广告的出现,当务之急是及时纠偏。一方面,相关部门应规范电梯广告投放管理,制定专门管理细则,对电梯广告的投放媒介、内容、频率等作出规范,倒逼电梯广告的参与者把法律、诚信、公序良俗放到心上,从源头规范电梯广告的投放。另一方面,构建监管长效机制。2022年以来,深圳拿出硬举措持续整治电梯广告乱象,开展专项治理工作,推出10项措施、6大举措,全链条规范电梯广告行为。这样的做法值得点赞。同时,要加大处罚力度,形成震慑。

  举报渠道要畅通且有效。电梯广告散布在住宅小区或商业楼中,数量庞大、覆盖面广、形式多样,只依靠监管部门难以及时有效解决全部问题。因此要畅通社会举报和反馈渠道,鼓励公众参与,主动维护电梯广告的健康文明。

  业主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作用。小区投放广告,应由业主说了算。业主有权决定是否接受广告商投放的电梯广告。要充分发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自治作用,通过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对恶俗电梯广告说不,绝不能让物业公司反客为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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